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21年第1号
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21年第1号
有效级别: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:2021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: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有关规定,按照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)及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)有关要求,现将上海市2020年度——2022年度(第一批)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:
136.上海市东方红公益基金会
特此公告。
上海市财政局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
上海市民政局
2021年5月28日